为认真贯彻《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贯彻<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抓好“工作落实年”的意见>的实施方案》,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,确保省教育厅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推动落实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,坚持校党委带头抓、处室(系)履责抓、上下合力抓,努力形成精准发力、以上率下、整体联动、层层推进的“抓落实”工作机制,确保政令畅通,一贯到底,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,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、为建设现代职教体系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重点任务
以2015年省教育厅工作要点和学校工作要点为重点,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:
(一)抓好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,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,发挥职业教育在培养多样化人才、传承技术技能、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,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
(二)抓好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。紧紧围绕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,省教育厅重要会议、重要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,省教育厅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,教育厅统一部署的重大专题活动,全面抓好推动落实,确保省教育厅决策不折不扣贯彻,落地生根,见到实效。特别是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教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、推进双联行动等方面,以更加创新的举措、更大的工作力度,作出更大的成绩。
(三)抓好《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》的落实。聚焦重点,精准发力,突出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:一是强化学习,科学引领学校改革发展方向,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完善廉政防控体系。三是开展“三严三实”教育,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。四是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为中心,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。五是深化改革,推进优秀示范校建设。六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构建结构合理的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。七是以依法治校为总要求,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,构建和谐平安校园。八是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就业形势,努力稳定办学规模。九是加强职业培训与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,促进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提升
三、工作措施
抓好“工作落实年”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,是对学校、各职能处室、各系管理水平和推动发展能力的集中检验,需要全校上下凝聚共识、精准发力。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,强化措施,全力推动,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。
(一)细化分解任务
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律实行任务分解,建立工作台账,明确责任清单,推行目标管理。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2015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工作要点,制定《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》和《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》。各处室、各系对照《工作要点》和《实施方案》,细化具体的任务落实方案,制定本处室、本系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》,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。
(二)明确各级责任
1.校党委是落实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主体,校党委成员要带头抓好落实、做出表率,对照任务分解,明确分管领域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,明确落实措施、时间和进度,做到统筹协调,重点督办,及时研究,及时推动。需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,要加强协调配合,联合推动落实。
2.学校各处室、各系是贯彻落实的主要执行者、推动者和落实者,要对承担的重点工作逐项明确具体措施、工作进度、责任人、承办人,做到全力推进。
3.各处室、各系要把落实学校确定的重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核心,树立上下“一盘棋”观念,协调各方,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,因地制宜持续推动,不折不扣抓好落实。
(三)完善抓落实机制
1.督查督办。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每周例会、逐月报告、季度推进、半年总结的督查制度。每两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,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;牵头处室、系每月向校党委书面报告一次重点工作进展;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推进会,听取工作进展情况;年中和年底各处室、各系向学校提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;年终召开全年工作总结会,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。对省教育厅领导批示,省教育厅通知、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中要求完成的工作,教代会代表建议、重点专项工作等及时发出督办通知,限期办理,销号落实。
2.检查调研。根据工作紧要情况和进度要求,将集中督查与专题督查、随机调研相结合。每季度学校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工作集中督查,发现问题,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。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,开展专题督查和随机调研。
3.定期通报。校党委依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,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。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、系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。
4.年度考核。学校对抓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,次年1月份进行。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,各处室、各系抓落实情况先行作出评价,年底前提交校党委。之后,与年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一并进行,并列入考核指标。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考核结束后,对工作得力、成绩显著的处室、系和个人予以表彰。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,进行诫勉谈话,对贻误工作的进行岗位调整,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四、加强领导
抓好工作落实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抓落实”重要论述,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、重要载体,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。为加强“工作落实年”工作组织领导,成立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“工作落实年”活动领导小组。
组 长:陆生春
副组长:赵励 赵仙龙 陈胜利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。各处室、各系要高度重视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校党委“工作落实年”活动的部署要求上来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履职尽责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
工作落实年任务分解
一、强化学习,科学引领学校改革发展方向(责任处室:党政办公室;责任人:苏博文;责任领导:陆生春)
(一)抓好思想理论武装,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。
(二)认真学习职业教育有关政策精神,提高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能力。
二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完善廉政防控体系。(责任处室:党政办公室;责任人:苏博文;责任领导:赵励)
(一)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“双十条”规定和省教育厅十项规定。
(二)贯彻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要求,加强党的纪律建
(三)以制度保障廉政风险防控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。
1、落实主体责任。
2、签订廉政责任书。
3、以制度建设保障党风廉政建设。
三、开展“三严三实”教育,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。(责任处室:党政办公室;责任人:苏博文;责任领导:陆生春)
四、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为中心,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。
(一)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,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。(责任处室:学生处、团委;责任人:李鹏盛、彭颖;责任领导:赵仙龙)
(二)认真做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课程体系建设工作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1、修订完善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2、修订完善对口升学各班实施性教学计划。(责任处室:考试与培训中心;责任人:杨喆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3、做好中高职衔接工作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(三)探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。(牵头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;实施部门:1、建筑工程系;责任人:李有科;2、烹饪营养系;责任人:邸光浚)
(四)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技能竞赛活动。(责任处室:科研处;责任人:魏振旭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(五)进一步加强课题研究,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研究能力和水平。(责任处室:科研处;责任人:魏振旭;责任领导:陆生春)
五、深化改革,推进优秀示范校建设。
(一)深入推进校系二级管理。(牵头处室处室:办公室;责任人:苏博文;责任领导:陆生春;配合处室:教务处、学生处)
(二)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(三)深入推进教学改革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(四)试点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工作。(牵头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(五)探索以系为主导的学生就业指导模式。(责任处室:招生就业办公室;责任人:李福;责任领导:赵励)
六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构建结构合理的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。(教师培养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张建华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(班主任培养责任处室:学生处;责任人:李鹏盛;责任领导:赵仙龙)
(一)加强教师培训,提高教师队伍素质。
(二)加强对青年教师与聘请兼职教师的管理和培养。
(三)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。
七、以依法治校为总要求,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,构建和谐平安校园。
(一)坚持依法治校的总要求,探索建立新型的学校治理结构。(责任处室:党政办公室;责任人:苏博文;责任领导:陆生春)
(二)加强校园综合治理,构建和谐平安校园。
(牵头处室:党政办公室、保卫科;责任人:苏博文、杨发武;责任领导:刘第)
八、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就业形势,努力稳定办学规模。
(责任处室:招生就业办公室;责任人:李福;责任领导:赵励)
九、加强职业培训与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,促进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提升。(责任处室:考试与培训中心;责任人:杨喆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十、完成实训室建设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李玉杰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十一、学校网站和数字校园建设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;责任人:李玉杰;责任领导:陈胜利)
十二、人事档案整理(责任处室:党政办公室;责任人:苏博文;责任领导:陆生春)
十三、教代会代表建议办理(牵头处室:工会;配合处室:相关各处室;责任领导:刘第)
十四、教育厅文件通知事项、领导批示的事项根据内容由相关处室完成。